发文文号:齐龙政办发〔2020〕6号 起草处室:区政府办
发文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公文种类:区政府办文件
发文日期:2020-07-14
标 题: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龙政办发〔2020〕6号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龙沙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龙沙区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黑龙江省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20〕17号)要求,龙沙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职责定位和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2020年11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等25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详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结合本级政府、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本级、本部门对应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2021年12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国务院相关部门新制定并发布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本部门对应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
2022年11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全面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三、参与部门
政府办、发改工信科技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经合局、统计局、营商局、城管局、市公安局龙沙分局、龙沙税务局、龙沙生态环境分局、市自然资源局龙沙分局、江安街道、五龙街道、彩虹街道、湖滨街道、正阳街道、南航街道、大民街道
四、主要任务
(一)编制25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11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等25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详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我区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对应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同时,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职责变化等情况,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流程。区政府要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相关制度。各街道、各有关单位参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制度,并通过制度化手段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本单位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三)建设统一规范的信息公开平台。区信息中心于2020年9月底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遵循“专栏姓专”的定位,优化信息检索、下载等服务功能。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结合本领域公开事项集中发布部门、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建立简明实用的解读回应模式。各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解读贯彻执行措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率达到100%,非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贯彻上级政策的执行措施等重要政策性文件也需进行解读。政策解读内容包括背景依据、重点任务、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新旧政策差异等。
(五)推进“办事不求人”服务标准化。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以为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标准,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图(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六)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部门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 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区政府要推进政务访谈、政务开放日、政府会议公开制度化、常态化,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创建政民互动交流平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倾听社会呼声,采纳群众建言。
(七)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五、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0 年 7 月 10日前)
分级制定工作方案,区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龙沙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参与单位、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各街道制定本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规范网站阶段(2020 年 9 月30日前)
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0〕6号文件要求,区信息中心在区政府网站上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参照黑龙江省政府网站设置子栏目。
(三)编制目录阶段(2020 年7月11日—11月30日)
1.7月11日—9月 30日,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对照国务院25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照责任分工(详见附件1),全面梳理本部门、本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按条目逐项细化,制定本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报区政府办公室审定。
2.10 月1日—10月31日, 区政府办公室对各街道、各相关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区政府办公室汇总全区各部门25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形成区政府政务公开目录,报市政府办公室审定。
3.11 月 1 日—11月 30 日,将审定后的各街道、区政府政务公开目录在区政府网站上集中公开。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 年、2021年、2022年12月15日前)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应用案例、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方面进行总结,报区政府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和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建立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信息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办公厅(室)基层政 府标准化工作要求,紧密对接上级对口部门,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科室和工作联络员,强化机构和人员保障,安排必要经费,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创新交流。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创造性吸收其它地区试点经验,探索创新适应我区特点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区政府办公室将选取标准化工作推进有力的街道、部门,打造基层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定期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1.龙沙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责任分解表
2.龙沙区 XX 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样表)
3.龙沙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一
龙沙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责任分解表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制定区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发改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财政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教育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公安分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民政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民政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司法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财政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人社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人社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自然资源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自然资源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生态环境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住建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征收中心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住建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住建局 城管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城管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农业农村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文体旅游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卫健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应急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应急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场监管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区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税务局 |
2020年9月30日前 |
制定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9月30日前 |
附件二
龙沙区 XX 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样表)
公开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批准服务信息 |
办事指南 |
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报要求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实时公开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办理过程信息 |
事项名称、事项办理部门、办理进展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及时公开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项目单位 |
|
√ | |
咨询监督 |
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实时公开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
批准结果信息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政务服务中心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附件三
龙沙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树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许济淳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排名按姓氏笔画)
于宝明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丁帝欧 区民政局局长
于俊峰 彩虹街道办事处主任
孔庆琳 区住建局局长
王欣宇 区城管局局长
王延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锐钢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艾 涛 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田 野 区征收中心主任
齐士宏 区财政局局长
刘立群 区营商局局长
李红伟 区人社局局长
刘 丽 正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 波 龙沙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牟永才 市公安局龙沙分局副局长
牟英鹏 区司法局局长
吕艳成 区委保密局局长
闫洪涛 江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广志 区税务局局长
赵小坤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杨 东 区发改工信科技局局长
赵 宇 区统计局局长
张运鹏 南航街道办事处主任
岳 凯 区应急局局长
杨祖峰 区交通局局长
张 桓 区经合局局长
孟祥麟 区审计局局长
柳春庆 大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冬梅 区卫健局局长
郭有为 市自然资源局龙沙分局局长
徐 坤 五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爱华 湖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桑 慧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樊国刚 区教育局局长
魏培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魏培强兼任。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印发